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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世10年四大知识产权案例
丰田和吉利的商标争端其实是中国汽车行业知识产权诉讼危机的肇始,这是汽车领域第一场涉外知识产权官司,也是从这里开始,中国汽车产业拉开了“知识产权本土保卫战争”的序幕。
    2002年丰田与吉利纠纷 @商标&不正当竞争

  2002年12月,丰田公司以“商标和不正当竞争侵权”为由,将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等告上法庭。丰田称,从2000年5月份始,吉利集团旗下的美日汽车前盖、轮胎、方向盘、车辆后备箱等显著位置上使用的车标酷似丰田汽车“牛头”造型的注册商标,对消费者造成了误导,侵害了丰田公司的商标权。丰田根据吉利在被起诉时23200辆的销量和1%的利润率,算出吉利应赔偿1392万元,加上律师费等总计索赔1407万元,要求吉利赔偿人民币1400万元。

  2003年年底,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驳回丰田的诉讼请求。审理认为,汽车属高价商品,消费者一般都要经过深思熟虑后才会购买,对不同品牌的汽车具有较强的识别能力。将丰田图形注册商标与吉利公司所使用的美日图形商标进行隔离观察比对,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能够判断出二者在整体视觉上的较大差异,不存在混淆或误认,也不会产生对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不利的联想。因此,法院判决吉利公司使用美日图形商标的行为不构成对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最终,丰田对吉利的诉讼以失败告终。

  解读:

  丰田和吉利的商标争端其实是中国汽车行业知识产权诉讼危机的肇始,这是汽车领域第一场涉外知识产权官司,也是从这里开始,中国汽车产业拉开了“知识产权本土保卫战争”的序幕。

  DVD专利费之争 @专利&制造业软肋浓缩

  1999年6月,6C(包括日立、松下、JVC、三菱、东芝、时代华纳)宣布“DVD专利联合许可”声明,要求世界上所有生产DVD的厂商必须向他们购买“专利许可”。随着DVD市场成熟、价格大幅下降,没有调整的专利费成为中国企业头上越来越紧的枷锁。中国企业出口一台售价32美元的DVD只能赚取1美元利润,而交给国外企业的专利费则高达60%。同时,飞利浦等专利联盟在与国内企业签订的协议中共有近3000项专利,在普通DVD里有用的不到10%。这种在出卖专利时不加细分、捆绑收费的做法,引起了国内DVD业界的不满。

  2004年6月,在国内多家骨干厂商的支持下,无锡多媒体正式在美国圣地亚哥市的加州南方地区法院递交起诉书,状告3C(索尼、先锋、飞利浦)专利联盟,指控其目前针对中国DVD企业的征收专利费行为,违反美国的《谢尔曼法》以及加州垄断法等法律,并要求判决3C专利无效以及无法执行,并追偿超过30亿美元的专利收费。在2004年,中国台湾地区的两家碟机企业,也曾以同样的理由起诉3C联盟获得胜诉。

  2006年12月,飞利浦迫于专利审查和国内外的市场压力主动求和,最终决定将该项专利从3C的DVD专利联营许可协议之专利清单中撤出,并表示对此项中国专利不再主张权利。

  解读:

  当每台专利费高达16~19美元,曾在央视争夺广告标王的中国DVD厂商开始沦为代工,国产品牌大量消亡。而且,由于DVD专利技术的高度扩展性、中国制造企业在世界上迅速膨胀的市场份额和专利保护的落后,加上受DVD事件的启发和影响,外国厂商对中国的电视机、U盘、光盘、光盘刻录机、数码相机、摩托车等生产厂家也提出了征收专利费的要求,而且有不断扩大的趋势,这个持续7年的争端,已经成为中国制造业旧伤的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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